对于孕期长期慢性发热的患者,应首先查清楚引起发热的原因,针对病因进行治疗,例如结核患者,需使用抗结核药,而不主张用退热药。
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产科主任徐先明教授说,孕早期,胎儿对药物敏感,这时服用的药物可能会导致畸形,所以一般不主张使用退烧药,除非病情非常需要。
对于怀孕的中、晚期,可以短期使用布洛芬类药物,和吲哚美辛类药物(如消炎痛)。曾有报道,吲哚美辛类药物会导致胎儿心脏的动脉导管过早闭合、肺动脉高压等,但是,徐教授说,短期地偶尔使用一两次,一般不会产生太大的副作用。
对于孕晚期长期慢性发热的患者,应首先查清楚引起发热的原因,针对病因进行治疗,例如结核患者,需使用抗结核药,而不主张用退热药。在某些高热患者,如体温达到39摄氏度以上,或因感染引起的严重中毒症状,可以使用激素类药物控制体温,以增强机体的应激能力。像喘息型支气管炎患者,激素类药物不但可以退热,还对控制喘息的症状有帮助。
徐教授最后提醒大家,许多退热药都是复方制剂,除了退烧药,其他的药物成分也可能会导致不良反应,因此,若是使用复方制剂最好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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